內在超越(transcendence with immenance)是要內在於自身而向外超越,不要受困於自身處境,造成無法與外界溝通之困境。胡塞爾提出意向性(intentionality)做為超越之所以可能之基本概念。意向性,不僅是使向自身之外的超越得以可能,也是分辨主體與客體差異之關鍵。"意向性是構成主體底主體性的那個東西,主體底實在就在於它們超越了自己本身"<The Theory of Intuition, p.41>
胡塞爾的意向性不是指心理學認知上的意義,而是要以超越自身之意含來衡量的;有了意向性才能講主客關係,唯有主體方能超越自身也被自身超越而邁向客體與外在世界取得聯繫。換言之,主體與客體兩者並非如笛卡兒以同樣的存在樣態看待而並行的實體,主客兩造應是處於不同層次的存在;也是意向性區隔了胡塞爾與柏克萊觀念論兩者之不同,柏克萊觀念論"將意識對象之超越僅僅視為一種主觀的表象,但對胡塞爾而言,它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超越活動,而且是所有超越之原形"。<Ibid.p.40>
有了意向性,意識不再受限於主觀的表象活動,而是可以超越自身達到客體;但意向性並不能視為意識底一種與存在無關的屬性之一,反之,它倒正是意識底存在模式。
所有的經驗都是意識的,所有的意識皆是於內在的時間中發生,而意向性正是意識的存在模式,故內在的超越是可能的,也是必須的。沒有所謂空的意識,意識的對象就是意識底內容,意識必須超越自身才能存在,去談一個沒有內容的意識其實是邏輯上矛盾的。